不动产登记正式开展 收好这份“业务指南”
日期:2016-08-26     作者:admin
 8月25日,郑州主城区正式受理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志着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开展。
    探访:“业务指南”有30项业务
    按照统一部署,8月25日起,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个分中心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昨日,记者来到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进行摸底打探。
    “对公业务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个人业务得去各个分中心办理。”一名工作人员说。
    记者来到二楼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在分发刚印制好的郑州不动产登记“业务指南”。记者打开一看,其中具体业务共有30项。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不动产登记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会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市民顺利办理登记。”
    【提醒1】过完户的房子咋登记?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交易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明、申请业务的原因证明材料等。具体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房屋买卖,提交买卖合同(原件);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原件);因继承、受遗赠而取得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此外,还有其他情形申请登记的,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不过,此类不动产登记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是属于继承或受遗赠的,抑或生效法律文书造成权属转移情形的,可以由单方申请。
    【提醒2】房产证丢了咋办新的?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情况,按照“老证老办法”的原则,比如房产证丢失的,需要在媒体上刊登公告,7个工作日之后到各区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果有土地证,则需要上交。
    涉及房产抵押的,需要银行出具相关函件;如果申请人以前没有办理土地证,只要房屋坐落的土地没有问题,不违反规划或相关法律法规的,仍可正常办理不动产证。
    【提醒3】办理不动产登记咋收费?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即将出台,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各分中心)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届时将严格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会多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有些属于免收、减收费用的情况,详情可以到财政部官方网站查阅。
    【提醒4】法院查封登记业务咋办理?
    记者了解到,这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原件,留复印件)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原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原件)。
    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原件);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原件)。
    此类查封登记业务,资料完备的话,当场办结;如需核实,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并办结;如需补充资料,资料补齐之日为受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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