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20项措施支持大湾区建设

5月21日,海关总署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悉,《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为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着力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

2025年大湾区内地9市进出口总值突破9万亿元大关,“十五五”开局之年,在高基数高增速基础上又创同期历史新高,今年前4个月达3.4万亿元,同比增长18.4%,贡献了全国四分之一的外贸增量,彰显了大湾区经济发展的强劲活力。

海关总署在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立足海关职责和大湾区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关企对话,制定了《若干措施》。

聚焦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着力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若干措施》提出,对“港车澳车北上”“粤车南下”实施“一站式”监管,畅通粤港澳三地跨境通行;探索供港澳短保质期食品便利通关措施,推广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改革,助力大湾区“菜篮子”安全稳定供给;依托香港国际机场与港珠澳大桥空桥联动、与“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空海联动物流网络,便利相关鲜活农食产品输入内地。

聚焦科创高地、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扩大正面清单实施范围,便利科研用物资跨境流动;探索对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进口料件,实施保税监管、简化提交单证;支持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智能终端等技贸基地,创新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支持符合免税条件的进口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企业,参与“自行申报享惠”业务模式试点;布局建设检测重点实验室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海关技术服务支撑。

支持新皇岗口岸建设、沙头角口岸重建

聚焦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推进监管制度创新,提出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推广保税物流中心改革,支持综保区拓展全球检测维修、研发设计等保税服务业务,推动“保税+”业态发展;扩大跨境电商出口“先查验、后装运”试点范围,实施跨关区转关应用统一新型安全智能锁;探索开展口岸通关环节碳足迹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汽车核心零配件等产品的保税再制造业务,促进绿色贸易发展。

在做强大湾区物流枢纽能级方面,提出深化物流一体化改革,推动扩大“组合港(一港通)”航线,推进海铁、水水等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支持因地制宜设置航空前置货站,配合主管部门探索研究低空经济跨境监管模式;支持新皇岗口岸建设、沙头角口岸重建等重点项目,推动实施“一地两检”等便利通关措施;深化大湾区同海南自贸港间“并行港”物流模式改革,扩大“跨境一锁”应用范围。

聚焦重大平台,《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横琴“澳门单牌车北上”,推动海关查验结果共享互认试点,便利“三澳”食品出口澳门;支持前海持续完善离岸现货大豆监管服务措施,发展全球集拼分拨、全球保税维修等业态;支持南沙发展大宗商品贸易,整合仓储资源打造全球供应链中心;推进河套“一区两园”协同发展,持续优化进出区人员、科研货物监管模式,便利科创要素便捷高效流动。

■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